各市县财政局,各位考生: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3〕2号)的精神,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分别于2024年5月(初级、高级)、9月(中级)举行。现就202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海南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海南省财政厅负责组织202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海南考区考务工作,并根据需要委托考点所在地级市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地区考务工作。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对考试组织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完成个人信息采集并审核通过,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 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 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 具备博士学位。
6.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四)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完成个人信息采集并审核通过,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五)本通知“二、报名条件”(二)中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六)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总和。
(七)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合法工作和居留的外籍人员(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其取得的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外籍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具体见《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海南自由贸易港外籍人员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工作的通知》,附件6),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海南考区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三、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三)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四、考试大纲
会计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202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将另行公布。
五、考试时间
(一)初级资格考试于2024年5月18日至21日进行,共8个批次。《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二)中级资格考试于2024年9月7日至9日举行,共3个批次,《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65分钟,《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135分钟,《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三)高级资格考试于2024年5月18日举行,共一个批次。《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210分钟。
会计资格考试时间、批次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六、报名缴费
202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海南考区考生统一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初、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设海口、三亚考点;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只设海口考点,考生可选择就近考点参加考试。
(一)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
1. 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2024年1月5日10:00至1月26日12:00。缴费时间:2024年1月5日10:00至1月26日18:00。
2. 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2024年6月12日10:00至7月2日12:00。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6月12日10:00至7月2日18:00。
(二)网上报名程序
登陆“(http://kzp.mof.gov.cn)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上报名系统,按网上报名系统操作流程(初级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中级、高级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认真填写报名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键。报考初级资格的考生须打印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以下简称考生信息表),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在考生信息表中“工作单位栏”内填写工作单位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以便资格后审时备查;无工作单位的可不填写。报考中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考生无需提供考生信息表。
会计资格证书印制将直接采用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照片要求: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格式。考生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或影响证书制作和领取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报名费用标准
海南省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费按琼价费管〔2014〕105号文件执行,报名费每科55元(含上缴财政部评价中心的考务费初、中级资格考试每科6元、高级资格考试每科15元)。
(四)网上缴费注意事项
网上缴费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考生缴费完成后,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将无法取得考试资格。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若考生报名信息填写有误,可在缴费前自行登录修改。报名收费票据为非税收入电子票据,需要打印票据的考生请按附件3第三条“关于电子票打印”的提示打票。
202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海南考区不安排补报名。
(五)考试教材
考试报名系统已链接考试教材网上订书系统,需要的考生请自行网上订制教材。考试教材网上订书系统随报名系统同时关闭。
七、资格审核
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海南考区报名实行“资格后审”。考试合格成绩公布后,海南省财政厅将在全讯担保网官网发布有关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的通知,请各位考生按通知要求,携所在单位盖章的“考生信息表”和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原件,并将原件扫描成一个pdf格式电子文档,前往报名资格审核点(详见附件5)进行考试报名资格审核。
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高级资格考试海南考区报名实行“资格预审”。考生在报名前请务必登陆“(https://d-mof.hainan.gov.cn/ach/welcome?ddtab=true)海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完成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已完成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考生,如有工作单位、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信息变动,请及时在系统内更新。已完成人员信息采集工作且无信息更新的考生无需进行相关操作。考生在平台填报的人员信息将同步至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作为考生的报考信息进行审核。平台登录界面右上角已上传海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用户操作手册,有需要可自行下载。
考生应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完成网上报名相关信息的填报。考生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报名资格审核中发现伪造学历、提供虚假证明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记入个人诚信记录。
八、其他考务日程安排
(一)2024年4月17日前,省财政厅公布海南考区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2024年8月15日前,公布海南考区中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请考生自行登陆考试系统下载打印。
(二)2024年6月21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初级资格考试成绩,2024年7月5日前公布高级资格考试成绩,2024年10月31日前公布中级资格考试成绩。
(三)初级资格考试成绩与合格标准公布后1个月内,全省各报名资格审核点完成合格人员报名资格审核。
(四)2024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可进行复核。在成绩公布后的15天内,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将成绩复核申请表(附件4)和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各相应报名资格审核点电子邮箱(附件5)。各报名资格审核点应于3个工作日内汇总成绩复核申请信息上报省财政厅,我厅在收到成绩复核申请汇总表后5个工作日内反馈《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
准考证打印、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等事宜将另行通知,其他有关考试政策要求也会及时发布,请考生关注海南省财政厅全讯担保网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及海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至尊全讯大全官网的公告。
各市县财政部门要提高服务意识,认真学习掌握202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政策要求,做好政策宣传,及时回应考生诉求,确保202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海南省财政厅
2023年12月25日
©2001-2024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