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金融机构国有资产评估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国有金融资本权益,更好地适应当前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形势需要,研究修订《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47号),形成《金融机构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相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12月3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全讯担保网官网中“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fgk.mof.gov.cn)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金融司(邮编:10082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反馈修订47号令意见”。
反馈意见时,请注明单位名称(个人请注明姓名)和联系电话。单位和个人信息仅用于汇总、整理、沟通修改意见,不对外公开。
附件:金融机构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财政部金融司
2024年11月29日
附件下载: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4 中国会计网 www.canet.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