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关于开展2023年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的通知-全讯担保网

2023-06-08 17:14     来源:中国会计网     

近日,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的通知,具体详情如下: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以下简称《登记办法》)相关规定,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3 年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会将开展 2023 年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以下简称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所属重庆注协的2022年12月31日前登记入会的非执业会员。2023 年新批非执业会员无需参加年检,但应参加继续教育。

    二、年检时间与方式

 (一)年检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前。

 (二)年检实行网上年检。非执业会员可搜索微信小程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或登录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访问地址为 https://cmis.cicpa.org.cn,以下简称行业系统)。年检数据以行业系统 2022 年 12 月 31 日时点数据为准,相关程序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非执业会员年检操作说明》(见附件)。

    三、年检结果

    非执业会员年检结果分为正常年检、暂缓年检和年检不予通过 3 种情况。

 (一)正常年检。正常年检的检查内容为 2022年度继续教育学时。非执业会员可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方网站继续教育在线”,或通过微信小程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网络继续教育,并获得线上自动确认的继续教育学时。

 (二)暂缓年检。非执业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无法办理年检的,可在行业系统中申请暂缓年检审核:

    1.在境外停留的;

    2.生育休产假的;

    3.因疾病不能参加年检;

    4.地方协会认可的其他情形。

    暂缓年检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三)年检不予通过。非执业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检不予通过:

    1.未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

    2.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3.受刑事处罚的;

    4.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的;

    5.在申请入会时,上报虚假材料的;

    6.存在严重违反中注协职业道德守则的行为的;

    7.自行退会的。

    四、年检程序

    1、登陆微信小程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或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 https://cmis.cicpa.org.cn),点击非执业会员年检提请→新建申请→完善信息→申请年检→完成。

    2、非执业会员无法提交年检申请的,一般情况为继续教育学时未满足要求,登陆微信小程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或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点击非执业会员年检提请→新建申请→完善信息→申请年检,在“申请年检”界面,系统自动计算出2021-2023年继续教育“累计应完成学时”和“累计已完成学时”。如“累计已完成学时”未达到“累计应完成学时”,非执业会员将无法提交年检,需本人在年检工作截止日前,登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继续教育在线”补学完成缺少的学时,待我会继续教育部审核学时确认后,方可提交年检。(注:多年未参加年检的非执业会员,系统默认历年年检起始年度为2019年,操作步骤参照此条。)

    五、年检信息查询

    非执业会员提交年检5个工作日后可登陆微信小程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查看年检凭证,具体步骤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非执业会员年检操作说明》(见附件)。

    六、注意事项

    1、重庆注协免收非执业会员2022年度会费;

    2、未完成2022年度非执业会员年检的,重庆注协将取消其非执业会员资格,并报中注协备案。

    年检工作咨询及社会监督电话:67031194

    继续教育咨询电话:67031193

    电子邮箱:cqicpa_hyb@qq.com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非执业会员年检操作说明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6月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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