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教育机构学习继续教育课程,怎么录入系统?-全讯担保网

2021-04-20 10:13     来源:中国会计网     

我在教育机构学习继续教育课程,怎么录入系统?

根据《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由用人单位组织或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公示在市财政局全讯担保网官网上)承办的继续教育,由用人单位或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分别向市、区财政部门申请在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登记学分。所以您在网络培训机构学习的继续教育学分,由培训机构导入,无需再个人申请。

查询机构网址:北京市财政局——个人办事——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教育机构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